举报事由:2021年11月份通过中介购买的铁南御翠园的房屋,工作人员告知1、2个月办理房照,目前不仅房照没有办理,反而购买了被查封的房屋。地址:延吉市丽水宜家附近,名称:延边德坤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
调查结果:
处理意见:无法调解,经司法诉讼进行解决
举报事由:投诉人于2024年3月23日于伟航房产延吉分公司与经纪人房有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,卖方叫张伟鹏,购买纠纷地址物业,后去物业地址,开发商说纠纷物业地址不是张伟鹏,而且物业地址3月份已经卖出,
调查结果:
处理意见:无法调解,经司法处理
举报事由:投诉人为出租方,通过东方神韵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出租纠纷物业,租赁合同为房屋租赁合同书为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,约定租赁期为12个月2023年6月18日至2024年06月18日,每月租金1000元,签订合同时一同交6个月6000元费用,和押金1000元。中介交给出租方5000元,言明扣除居间费用1000,后半年是承租方和出租方自行交付承租费用5500元,有500元为承租方和出租共同去二手市买冰箱的费用,出租方同意承担冰箱费用,所以只收取5500元。现承租方合同到期,准备退租。但1000元押金中介说已经给了出租方,出租方来投诉根本没有收到1000元的押金。承租方叫张微微,身份证号:22018219861229292X,联系方式:14794331878
调查结果:由于投诉人岁数比较大,忘记了收取押金的事情,中介机构已与其子女联系,但子女的话老人不听。
处理意见:转其进行司法处理
举报事由:市民来电反映,3月份联系延吉市北大名仕苑附近鸿博房产中介售卖房屋,中介收取划拨款,诉求人表示不合理。
调查结果:因划拨款引起的纠纷,签订合同为买卖合同及委托合同,投诉人已收取房款,投诉人签订合同时以有划拨款原因便宜的,房屋交易完成后发现没有划拨,所以投诉人认为应返还应交划拨的款项金。
处理意见:由于纠纷为双方对于资金存在分歧,建议投诉人收集证据到法院调解
举报事由:投诉人在2023年12月14日,与延吉鸿博房产中介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,购买纠纷物业,一楼带园子,中介与投诉人口头描述为园子和房子包括在内29万元,投诉人描述当初物业不同意中介公司自己转园。现在物业公司要求拆除园子,投诉人认为当初房屋交易信息有错,现在产生纠纷,而中介赔偿损失。
调查结果:
处理意见:自行到法院进行处理。
举报事由:2024年1月22与范继亮签订合同,购买纠纷物业,目前物业没有过户,投诉方之后试过几次房屋温度不满意,之后沟通过两次以上,最近投诉方要求退还定金壹万元整和首付叁万元整
调查结果:
处理意见:调解完成
举报事由:1、1月13日晚上8:00左右去该房谈定价格51万元总价,贷款的形式购买,拟定了合同但未签字,当晚说看不好随时退 2、14日分两次交35000元共1万元定金,个人打印征信,银行明细交予中介签字 3、1月16日学区政策公布,17日看到政策,新政策的出台导致该房不符合购房需求,18日及时联系中介反应情况,及时告知,避免给中介延误卖房时间,目的是替中介考虑,26日到中介公司协商退定金,中介老板告知此房23日售出,并不退定金,以此找协会协商。
调查结果:与投诉人描述相符
处理意见:退还投诉人定金
举报事由:投诉方与对投诉方签订租赁合同,租赁期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6年1月31日,现被投诉方告知投诉方房屋出卖后就不联系,现投诉方要求协商继续租赁或停止租赁,被投诉方赔偿违约费用
调查结果:投诉方要求协商继续租赁或停止租赁,被投诉方赔偿违约费用
处理意见:协商完成,投诉方停止租赁,被投诉方赔偿部分费用
举报事由:被代理人王月(220724200305283037)于2023年11月6日至好来屋生活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承租纠纷物业地址房屋,交付1200房租,押金1200,居间费600,现在投诉人被代理人有不可抗原因需要退租返回学校,投诉人要求退回押金1200元,现好来屋公司公司任何费用不给退。合同签订人朱小丹,好来屋公司电话8551666
调查结果:经调查投诉方为违约方,中介方不存在违约行为。
处理意见:因中介方不存在违约行为,投诉方未租住完整月,经协会调解中介方退回未住满日子的租金,投诉方不同意,至当月租期已满,投诉方才交还钥匙,最后中介方不同意退还压金,因违约行为是投诉方造成的。投诉方和中介自行协商解决。
举报事由:租房子,交了一年房租,现在房子积水,联系不上中介
调查结果:
处理意见:中介经协会联系上,并处理房子相关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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