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边州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协会会长赵杨、秘书长刘光哲、发展研究部盛韫、综合办张丽媛,为配合延吉市房产局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展开对延吉市内各中介公司的专项调查工作。工作从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1月30日结束。检查内容为
(一)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;
(二)未按规定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;
(三)采取威胁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,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;
(四)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“阴阳合同”提供便利,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;
(五)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;
(六)强制提供代办服务、担保服务,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;
(七)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,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、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;
(八)发布虚假房源、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,诱骗消费者;
(九)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、服务内容、收费标准;
(十)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,低价收进高价卖(租)出房屋赚取差价;
(十一)法律、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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