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,结合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若干措施,“因城施策”用好政策,进一步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,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,延吉市人民政府决定将于2023年9月23日举办秋季房交会。
房交会于2023年9月23日至9月28日期间举行,共计6天,地点设在市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,23-24日为集中展示期,开幕式将于9月23日上午8时58分举行。
本届房交会,参展范围为新建商品住宅、存量房(住宅)和可办理产权登记的新建车库(车位),参展企业为驻延房地产开发企业、中介机构、商业银行、装修公司。
本届房交会,实行预约领号办理业务,9月22日至27日每天下午13时30分至16时,按商品房、存量房和车库(车位)三项业务,对经审核具备受理条件的群众发放业务受理号,切实保障各项业务顺利办理。
本届房交会出台了购房补贴、家电消费补贴、降减不动产登记费、支持住房换购、用足用活住房公积金政策等多项优惠政策。
优惠政策:
1、新建商品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贴100元(最高不超过10000元);存量房(住宅)补贴2000元/套;新建车库(车位)补贴5000元/套。
2、新建商品住宅发放5000元家电消费券(含1000元家电消费券共3张,2000元家电消费券1张),家电消费满5000元(含)以上10000元(不含)以下可使用1000元消费券,满10000元(含)以上可使用2000元消费券;新建车库(车位)发放2000元家电消费券包(含1000元家电消费券2张),家电消费满5000元(含)以上10000元(不含)以下可使用1000元消费券,满10000元(含)以上可使用2000元消费券。
3、新建车库(车位)登记费原按非住宅类550元/件改为按住宅80元/元件收取;对活动期间成交的房屋免缴转移登记费和抵押登记费,2次登记共减免160元(80元/件)。本届房交会支持住房换购,实行退税优惠政策。允许二手房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实现交易过户(带押过户),同步完成交易、不动产登记等多个事项。
4、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
①开展“商贷+住房公积金”组合贷款,继续开展“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”业务
②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,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%;第二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,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%;
③贷款人和共同贷款人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,最高贷款客户由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;生育、抚养二孩、三孩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,贷款额度可在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再提高10万元。
④凡通过我州招才引智工程聘用的、公务员招录、事业单位招聘的,入职未满五年具在我州安居的职工可享受人才政策,在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具不受账户余额和倍数的限制。
⑤为减轻职工资金压力,二手房贷款资金打入卖方账户。
5、本届房交会支持住房换购,实行购房退还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。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,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,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。对车库(车位)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,适用与住宅相同的契税税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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