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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延后物业维修资金缴存标准执行日期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7-28 08:23:58  浏览次数:1402
为了满足广大业主缴存物业维修资金的业务需求,我中心将原定于2023年8月1日执行的物业维修资金缴存标准,调整至2023年11月1日执行。

2023年11月1日起物业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为:多层88元/平方米;高层105元/平方米。

延吉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

2023年7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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